导读:化工行业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并面临着供给侧改革的巨大压力。当前,新《环境保护法》开始试行、水十条颁布,狠抓水污染防治极有可能成为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化工行业的“治水”问题也成为化工人士及环保从业者深思的问题。
化工行业仍处调整阵痛期
由于产能过剩、买方需求不足等原因,化工行业近年来持续低迷,2016年供给侧改革大幕拉开,环保将倒逼整体化工行业朝向节能、绿色环保、高新产业发展,但这个过程将有一个艰难的“阵痛”期,如何平稳的度过值得化工人士和环保从业者的深思。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产业,也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市场规模已经从2000年的1.6万亿元人民币增至2014年的7.4万亿元(年均增速12%),是全球第一大化工市场。但是,目前行业面临着深远的结构性变革的严峻的挑战。
从2015年开始,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后,已正式拉开大幕。就中国化工行业而言,此前多年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下,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并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产能过剩的严峻形势。
随着国家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化工企业相关的管理措施也正在变得越来越严格。为了达到更高的管理要求,化工企业不得不面对更高的环保成本,化工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成本优势将大打折扣。在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环保将给化工行业进一步加压。
新环保法
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开始试行,这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对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或责令整改,或直接“封停”。
水十条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集中治理工业积聚区水污染。并下狠招: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
化工行业面临严峻的水污染防治问题
化工是一个多行业、多品种、工艺复杂、服务面广、配套性强的基础产业,是典型的链式生产行业:产业链上游主要是资源依赖型的勘探开发;中游一般是石油炼制与油品销售;下游一般是精细化工产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生产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的企业近4500个,产品品种11000多个,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国之一。化工废水(尤其是精细化工废水)中的污染物结构复杂,有毒、有害和难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多,治理难度大,处理成本高。
化工行业在“水十条”重点整治行业中占比重大,其水污染防治整体存在着以下几方面内容:
化工行业部分重点污染领域末端治理仍不达标
“水十条”列出重点取缔的“十小”企业中,染料、农药、炼焦、炼硫、炼砷、炼油行业占所涉行业的一大半,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也包含焦化、氮肥、原药、农药行业。经有关部门调研发现,这些行业的末端水污染治理不达标问题较为严重。
化工企业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环保会增加化工企业的成本,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来说,过去由于执法不严,牺牲环境谋取利益是一些化工企业的选择。化工企业通常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因财政压力而放任“带污染的GDP”。此外,违法成本偏低,很多化工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功夫。在利益面前,企业是难以有自律的,这也导致偷排现象时有发生,污染事件频发。
化工企业水污染潜在风险大
化工行业的用水量比较大,原料需求量和产品产出量都相对较大,为便于取水和运输,化工企业多选在江河湖海附近。据《中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的结果显示,总投资约1万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而据新闻报道,我国目前沿海重要化工企业达到1444家。这些都显示化工企业水污染潜在风险大,近水的化工企业一旦风险发生,将对水体安全以及饮用水源安全产生较大威胁。
化工园区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
当前,工业园区化是化工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国化工园区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2000年以后呈快速发展势头,主要由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衍变而来,广义的化工园区可分为四类:
(1)以化工为单一主导产业的专业化工园区;
(2)在开发区/高新区内设立的化工园区,属于开发区/高新区的专业功能区;
(3)在开发区/高新区内拥有部分化工生产企业,但与其他类型企业混杂分布,没有明确的集中区域;
(4)一些所谓的化工集中区,化工企业较为分散,相互间没有直接联系,没有统一集中的公用工程体系作为支撑。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重点化工园区或以石油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381家。其中,国家级化工园区42家,省级化工园区221家,地市级化工园区118家。而据参与化工园区规划工作的有人士了解,目前全国以化工为主的工业园区超过800家。
化工园区的水污染防治面临以下问题:
(1)化工废水水质水量变化大,园区内各单位排放成分复杂;
(2)园区内某些企业未进行废水预处理,达不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
(3)排污管网铺设不足,污水收集困难;
(4)园区内部分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不高,缺乏达标监管。
另外,据有关人士透露,一些园区并没有实现污水的集中治理,仅将化工企业集中起来,反而成为集中的水污染排放源,带来的水污染危害比分散排污更大。
狠抓水污染防治将成为国家对化工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
2016年,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大概率将由政府主导,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最大可能手段是大规模的企业间兼并重组。而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最大可能手段是国家强化环保约束力,通过环保的硬性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从而达到有效去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的目的。
事实上,由于产能过剩和叠加需求不足,化工行业从11年以来已经持续低迷了接近5年。而仅有的一些机会也来自于环保对部分行业带来的供给收缩,如染料、草甘膦(农药细分领域)等,其均在“水十条”取缔的“十小企业”范围内。就染料和草甘膦行业而言:染料行业集中度较高,当前规模较大的前50家企业的产值和产量超过我国染料总产值和总产量的80%。
对于农药行业整体而言,行业集中度较低,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超过8家,而草甘膦作为有机农药,是农药的细分领域,市场份额却集中在乐山福华、新安股份、江山股份、扬农化工、沙隆达等少数几家农药化工企业。无论是染料行业还是草甘膦行业,二者均由于环保压力倒逼小企业关停或减产,行业向环保标准高的大企业集中,致使行业库存整体偏低,而下游需求没有降低,从而使行业盈利水平良好。
案例借鉴
2013年5月,环保部宣布对各地草甘膦生产企业开展环保核查,草甘膦行业也将因环保核查第一批名单分裂为“白名单”和“黑名单”两个阵营,“白名单”上的企业将取得极大优势,下游客户和渠道会进一步向通过核查的厂家收缩,而未通过核查的企业被迫停产整顿或降低开工率。环保核查名单的公布也成为草甘膦行业供给侧产生改变的核心环节。
草甘膦行业通过环保带动供给侧改革只是一个缩影,这也说明化工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环保是高效和有力的抓手。新环保法、水十条也许仅是开始,后续相关涉及化工行业的环保政策、措施将是国家进行供给侧改革而使用的“锁喉功”。
据了解,为确保“水十条”有效实施,将会有30条左右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发布。“水十条”要求,重点行业企业在2017年之前必须完成清洁化技术改造,否则将面临集中整治取缔。工业集聚区必须在2017年之前按规定集中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否则将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撤销园区资格。
贴上“污染”标签的化工行业如何“治水”
“十三五”时期,国家环境管理思路将发生根本性转变:由过去仅关注污染源治理指标的“唯指标论”,过渡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效果时代”,要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让群众更加切身地感受到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效。环境效果时代的来临也代表着治污不但需要排污企业发力,也需要环保从业者、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发力。
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需强化自身的环保约束
对于化工企业自身而言,需强化自身的环保约束,通过新建和改建环保装置,并严格执行排污标准来满足环保的硬性标准。另外,企业有必要从生产环节出发,关注清洁生产、综合循环利用以及预控制环节,减少污染排放。
对化工园区而言,园区管理者应加强自身环保监管力度,要求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废水预处理,达到集中排放的标准后再进行集中处理。园区应覆盖污水管网,对化工废水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服务化工行业的环保企业应做化工行业的环保专家,做环保行业的化工专家
目前化工行业污染治理主要集中于末端治理环节,上马环保项目很大程度要挤占化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也是导致环保设施建了少用甚至不用,偷排偷放现象常见的根本性原因。即使最严环保法和西方绿色壁垒会卡化工企业的脖子,但企业合法合规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服务化工行业的环保企业应适当从化工企业的角度考虑——为企业高效治污的同时创造更多经济价值。
环保企业需对自身服务进行升级,从末端治理环节向前端延伸。一方面,可以通过化工工艺的优化或者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降低后端环保处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将废水处理后的有用物质进行回收、中水进行回用,通过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创造更多经济价值。这些也对环保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做化工行业的环保专家,做环保行业的化工专家;将化工技术与环保治理完美结合,开创集成化环保治理的模式。
政府应在化工行业深度推行化工废水第三方治理
2015年1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业与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协议,通过付费购买污染减排服务,以实现达标排放的目的,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共同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第三方治理模式将改变长期以来“谁污染,谁治理”的分散、低效治污方式,通过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将提高治污效率,同时降低污染治理及环保监管的成本,对推动化工废水治理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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