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规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据了解,“十三五”时期,西藏将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深化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环境法治,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实时的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实施《西藏自治区智慧环保总体规划(2015-2020年)》,搭建数字化、立体化、智能化和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网络平台。
西藏将深化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
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
“十二五”期间,全区74县(区)均已开展和启动了生态创建工作,已有904个行政村、55个乡镇、4个县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的命名。我区正在进一步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提档升级工作。截至目前,林芝市已经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规划的修编工作。
对此,西藏将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同时,推动《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修编。探索建立综合生态补偿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禁止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落实好国家环保“三大行动计划”,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另外,西藏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成果的运用力度。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制定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政策。目前,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西部地区一级站建设标准,7地(市)环境监测站全面通过自治区级计量认证。“十三五”时期,西藏将推进全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实时的在线环境监控系统。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将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在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经济发展模式方面,我区将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将全区按行政区划分为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监管网格;按监管对象划分,将重点监管企业(项目)划分为三类监管单元,切实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现已划分一级网格7个,二级网格74个,三级网格694个,四级网格5465个;一类监管单元270个,二类监管单元2386个,三类监管单元7473个。
“十三五”时期,西藏将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2016年,西藏将对四级网格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逐级考评,切实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监管盲区、盲点。
2015年,自治区环保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规定(试行)》,并按规定首次将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西藏将全面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辐射、信息、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按标准化要求配备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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